
村委主席与村长二重制不变-联邦拒绝下放权力予州
- 18 Novembe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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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梁康撰述】政府坚持维持乡村发展委员会主席与村长双重制度,并指州政府管辖的村长仅是负责习俗,然而东马沙巴及砂拉越两州却实行不一样制度,当地之村长角色可能较为重要,而薪水也比发展委员会主席高。
民主行动党籍升旗山(Bukit Bendera)区州议员刘镇东(右图)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口头问答环节,针对政府将乡村发展委员会主席津贴从马币450元赠至800元及开会津贴从马币30元增至马币50元,而提出附加问题。
刘镇东说,如今州属出现功能重叠的乡村发展委员会主席及村长职位,并认为联邦政府不应承上述日益增加的开销,而是应该下放权限给州政府。
然而,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副部长哈山马立(Hassan Malek)表示,由于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第九列表(jadual 9)皆分别阐明的,乡村发展委员会负责的发展及安全的事宜仍属联邦政府管辖范围,以及由州政府管辖的村长则是负责习俗。
“因此,这是不能争议的事宜。”
砂州仍拖欠村委会主席津贴
不过,国阵砂州加帛(Kapit)区国会议员亚历山大(Alexander Nanta Linggi)在第二道附加提问提出,沙巴和砂拉越并没有履行上述乡村发展委员会主席津贴增至马币800元的制度。
他也指出,砂拉越甚至迄今拖欠该800元的津贴,而有关增加的津贴并没有发放给沙巴州村委会主席,反之,只有马币650元的津贴。
哈山马立则表示,砂拉越州的乡村发展委员会拨款已在2012年财政预算案下发放给州政府,然而,如今拖欠津贴的原因仍然还有一些技术性问题等待内阁在近期内决定。
他说,有关问题主要是砂拉越州的乡村发展委员会组织架构与半岛不同,因此砂拉越州政府要求重新考量有关津贴的机制。
沙巴州村委会主席津贴缩水
另外,针对亚历山大指沙巴州村委会主席津贴只有马币600元,哈山马立则纠正,沙巴州的村委会主席津贴其实只有马币300元,反之,是村长才有马币650元津贴。
他解释,这是由于沙巴州政府提出,该州村长的角色比村委会主席吃重,因此,该州的津贴有所调整,而村长津贴是从马币600元增至650元。
他也说明,上述做法主要是因为“我们不要扰乱各州属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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