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重判大马人轻饶本国人? 维权人士再吁政府拯救杨伟光
- 26 March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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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杨伟光在新加坡被判死刑一案有新进展,“为杨伟光请命”运动今日质疑新加坡司法机关歧视马来西亚人,一方面判杨伟光死刑,另一方面却轻饶两名同样涉嫌运毒罪的新加坡人。
根据“为杨伟光请命”协调员饶兆颖,一名名为谢春林(译音,Chia Choon Leng)的新加坡人,虽然已被确认为指使杨伟光运毒的幕后老板,也已经被控以26项罪名,不过控方过后却撤销一切控状。
另一名名为高博强(Koh Bak Kiang)的新加坡人,则同样受到谢春林的指使运毒,但新加坡法庭最终只判他运送不超过14.99克的毒品罪成,只需监禁而逃过死刑。
新加坡法律规定,只有运毒超过15克者,才会被判强制死刑。
提呈备忘录给副外长
饶兆颖(左图中)也是一名律师,她今日到国会大厦把一份备忘录提呈给外交部副部长里查烈,希望马来西亚政府能介入此事,保护马来西亚公民的生命。
她也与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升旗山国会议员刘镇东及斗湖国会议员蔡顺梅召开记者会,质疑新加坡司法机关歧视马来西亚人。
“两名新加坡人逃过死刑,而杨伟光则被判死刑,这是国籍歧视。我国政府之前说不能介入新加坡的司法制度,但政府这次应该帮助杨伟光,除非政府认同这种国籍歧视。”
我国死囚增至164人
刘镇东表示,在争取新加坡总统特赦杨伟光的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也应该检讨本国的死刑制度。
他指出,去年2月22日我国监狱内只有696名死囚,但在1年之后,已经增加164人至860人,显示我国死刑判罚有增加的趋势。
他促请政府检讨目前的死刑制度,即使不能完全废除死刑,也应该至少检讨对毒品罪的判罚,即把判死刑与否交给法官定夺,而非强制死刑。
挑战新国选择性提控
杨伟光已经在今年1月27日通过律师拉维入禀法庭,挑战新加坡总检察署选择性提控杨伟光,但却放过杨伟光“老板”谢春林的决定。
根据新加坡媒体早前的报道,新加坡高庭在审讯中发现,谢春林是当时联络杨伟光的人,以说服后者为他运送“礼物”。后来,这些“礼物”被发现就是毒品,而这也导致杨伟光入罪。
杨伟光在过去4年都被囚禁于死囚室中,目前仍在等待新加坡总统的特赦决定。
杨伟光现年22岁,是一名马来西亚沙巴人。根据“为杨伟光请命”运动所发布的资料,他于2007年遭毒枭诱骗运送47克海洛因而在新加坡被捕,过后被判处死刑。他在犯下此一致命性的错误时未到19岁,完全不知道贩运毒品的刑罚是死刑。
在被监禁之后,杨伟光在佛法中得启发,并立志将余生投入于辅导狱友及警惕群众有关于毒品的致命性危害。
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与多名政治人物,都通过各种活动,希望说服新加坡总统赦免这名22岁青年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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