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特权与主权 –兼向沙里尔致敬

初刊登于《南洋商报》,〈学政边缘〉,2006年5月7日

收录在《小市民的政治经济学》第三辑〈国会改革〉 (第171-174页)

 

政治,因为是人的意志的集中表现,出人意表的变化往往是政治的常态。

现任内阁有三分之二阁员是马哈迪政府的成员,换了一个老板,是否建弯桥的同一件事情,可以有着完全不同的决定,而前首相竟然谴责部下“没有种”。

国阵的宣传机器常说,反对党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对社会的进步没有正面的建树,政府做得好不见得反对党就会支持。

然而,弯桥的闹剧似乎说明国阵“为了支持而支持”的文化:换了首相,同一个外交部长变得两个样,同一群国阵后座议员讲完全不同调子的话。

最新的例子是,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沙里尔支持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的动议,而其他议员则因为动议由林吉祥提出而不卖沙里尔的帐,导致后者愤而辞职。

5月4日《新海峡时报》在不点名的情况下报道一名国会议员(野新区议员赛益)要求关税局针对一项树桐入口案“闭一只眼”,干预政府机构查办违法案子。

 

正视国会特权

林吉祥以议会常规26(1)(p)条文,在不必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针对国会特权事宜提出动议,要求国会特权委员会审理调查《新海峡时报》的封面报道。

国会议会常规第80(1)条文列明,国会下议院必须在国会下议院成立后即刻成立一个由国会下议院议长为首的国会特权委员会。根据这项条文,任何影响国会权力和特权的事件皆须交由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理。

特权委员会除了可以调查议员,只要影响国会的运作,也可以调查议会以外的人与事。例如,此项动议的提出,主要是要确保国会和其他国会议员的声誉不受影响。

沙里尔在表决前起立表示支持林吉祥的动议,以便国会自理本身事务,无需等待行政单位(反贪污局)的介入。其他国阵后座议员基于“是反对党提出的”而否决动议,沙里尔迅即退席抗议,并在国会走廊宣布辞职。

国阵其他议员以及首相署负责国会事务的部长纳兹里认为,既然有了反贪污局,国会并不需要进行调查。沙里尔和林吉祥的出发点则是,国会本应是最高权力机构,拥有本身的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维护国会尊严

沙里尔在多次国会演讲都提及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确保国会的行政体系完全独立于行政机关;而林吉祥也曾针对议长听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见,认为议长(国会)应该有本身的律师,从国会的角度思考法律问题。

行政权力无限扩大,立法机构靠边站,不只是马来西亚才有。然而,我国的情况特别严重,行政机关把国会当作首相署属下的单位来管辖,国会被当作是为政府背书的橡皮章。国会失衡的情况可从首相署聘请近2万人,国会只有2百名职员看出。

沙里尔的辞职大动作意义深远。第一,尽管去年京那巴登岸和四加亭议员支持林吉祥动议,将国际贸工部长拉菲达提交特权委员会而被点名批评之后,仍旧不分党派支持维护国会尊严的动议诚属难得。

25岁就当前首相敦拉萨的政治秘书、34岁当上当时最年轻的正部长,尔后巫统党争期间大胆辞去新山国会议员职位进行补选,2000年重新获选巫统最高理事,鲁乃补选败选后最先呼吁马哈迪下台,在一个只有向权力叩头的政治环境中,沙里尔的胆识,深值我们尊重。

第二、沙里尔是象征本届国会比马哈迪时代“开放”的关键人物,他的呈辞唤醒我们国会改革在现任政府底下并没有太多进展的忧虑。国会主权原则一日不确立,很难摆脱附庸行政权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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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闻>New Straits Time, 2006/5/4

straits time

《新海峡时报》在不点名的情况下报道一名国会议员(野新区议员赛益)要求关税局针对一项树桐入口案“闭一只眼”,干预政府机构查办违法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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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字典〉

《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Parliamentary Service Act 1963)

《国会服务法令》于1992年11月6日获得元首的御准废除,但真正废除实在1993年11月20日,自此国会行政被纳入公务员系统,失去其独立体系与自主权,无法掌握自身的管理行政、财政、聘请与调排人手、策划活动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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