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玄虚

GST1讨论消费税,流传着很多奥威尔式doublespeak(故弄玄虚)的术语。本文因此想不用任何的术语来把话说白。

有一种听起来好像头头是道的说法:为了确保政府财政状况良好,政府要狠、要有决心,要敢敢推行消费税来“平衡政府收支”、要涨油价,或曰“津贴合理化”。当中歪理很多,对小市民的生活状况没有同理心,也对经济如何流动、增长与萧条没有全面的理解。

国阵政府为什么要征收消费税?消费税从阿都拉在2005年提出至今,支持的人最主要说法是,消费税是“最有效率”的收税方式。“最有效率”的收税方式是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政府可以从百姓的袋子里征收到比现在更高的税收。

另一个说法是,世界140余个国都在实行,马来西亚不应该落后他国。但是,当世界其他国家民主化了,国阵的支持者没有说,我们也要赶上民主列车。世界上只剩下20个国家的投票年龄定在21岁,其他国家的合格投票年龄都比21岁低,怎么也不来学习。

其实,晚近十年,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以后,当全球的目光重新回到贫富差距的讨论之际,越来越多国家和学者在反省消费税加剧贫富差距的结果。例如,赚1万令吉收入的人,只花其中的一半收入在消费,而在消费中他付了5%的税金,与赚1千令吉的人把所有的收入都拿来消费,5%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还有一种说法,消费税最公平,让所有人都付税。他们说马来西亚太少人缴税了,有了消费税,天底下的人都缴税,对本来承担国家税务的一小撮人是迟来的正义。当6成的家庭是一马援助金的合格援助对象,意思说这个国家6成的家庭,每月收入不达3千令吉,够辛苦了。当然,这个社会肯定有逃税的人,我们也有足够的法律对付逃税的人,关键只是在执法。其他的人不纳税,是因为没有能力纳税,还没有到应该纳税的门槛。

有高官出来说,贫穷人士需要的日用品都免消费税。问题是,谁是贫穷人士?如果6成的家庭需要援助,大费周章换了一个税制然后豁免6成人口的消费行为?什么才是贫穷人士的日用品?以后“正常人的日用品” 与“贫穷人士的日用品”楚河汉界?

再有一种说法,说征了消费税,可以减免销售税,以后还可以减所得税。马来西亚的所得税,把中间阶层每月收入5千令吉至1万令吉的不上不下的收入群征得很辛苦,这是需要承认的事实,也需要税制改革,减轻中等收入家庭的负担,转嫁到真正的高收入群。但是,马来西亚的所得税不想英国、澳洲等先进国推行消费税前高达50%以上的税率。马来西亚的所得税,可以减免的空间很小。

说到底,其实政府也很坦白,高官们都说消费税是为了平衡国家财政收支的“苦口良药”,苦的是小市民,“平衡”了好让公家可以继续挥霍、歌舞升平。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杀鸡取卵。过去马来西亚主要靠出口美国。过去数年,美国自顾不暇,美国工人吃不饱饿不死也没有钱消费亚洲口的产品。马来西亚在过去至少三年的经济成长来自于国内消费。国内消费除了政府的开支以外,就是来自老百姓的消费。很多的消费是小市民借贷来消费的。大家都借了很多钱,马来西亚是亚洲家庭借贷第二高的国家,风暴万一来袭,痛苦指数肯定很高。

消费税的本质就是向本来没有钱纳税的人收税。本来不必纳税的6成一马援助金援助对象人口,现在都要被征税,征走了的税,就是市面上少了的国内消费市场。实行消费税的恶果,不只是传说中的通货膨胀,最大的恶果是导致需求降低、进而导致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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