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银行职员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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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诺查丽达在USJ的银行被自家的保安人员枪杀了。后来发现原来保安人员持的是假身份证。追根究底,诺查丽达是不当政策的牺牲品。

马来西亚保安人员到底有多少人,迄今是个谜。2011年10月,当时的内政部长在国会回答我的问题时,指全国一共有584 家保安公司;保安人员当中,16万名马来西亚人,另外有1049名尼泊尔籍前军人。2013年11月6日《星报》封面新闻则报道说马来西亚有40万名保安人员,其中15万人是非法外劳。(我在11月6日晚上在国会简短的演讲中,要求内政部长提供准确的数据。)

马来西亚为什么需要那么多保安人员?第一,因为治安败坏的程度堪虞。大家都自求多福,都在花园区架起防盗围栏或聘请保安人员。日前读到内政部长回答余德华国会议员的问题时,指2013年的罪案数量比2008年少了一半,只能感叹当官的都在自欺欺人。

第二,因为警察不务正业,没有认真调查罪案,都在忙着搞政治。甚至在2014年度财政预算案有关“情治单位”(政治部)的预算里,竟然还要包括追查共产党:仿佛陈平还在世,回到1989年合艾和约签订的年代。

上述两个因素,促成了对私人保安服务的庞大需求。但保安服务业的规范和管治,背后还有巫统政治分赃模式的转变。

巫统在1980年代靠基础建设工程输送利益,南北大道是典例。1990年代,巫统则把国家原有的公用事业私有化,例如独立发电厂。2000年以后,很大程度上靠合约、牌照、准证等,来照顾越来越庞大的巫统各级领导。外劳6P漂白计划的代理人们,很多都和巫统党组织有关。

保安公司也是类似的情况。过去要拿保安公司的执照难如登天,要退休高级军官或警官才有资格。后来门槛调低了,只要有军官或警官占3成股权就行了。之后,民事服务官员退休以后,只要在任内处理过安全事务超过5年而又占3成股权,也符合资格(这大概是内政部官员给自己退休后留的后路/财路)。保安公司的资金要求30万令吉。

为了赚快钱,保安公司什么都做,怎样都行。反正就是为了满足全国上下担忧治安不靖的恐慌,只要看到穿制服的保安人员就好,管他是公民还是雇佣兵。

2011年,保安公司竟然对打算实行的“保安人员700令吉最低薪金”也持反对立场,可见雇佣外劳甚至非法外劳充当保安人员,是一门多有赚头的生意– 劳工成本超低,而除了劳工和一纸执照,保安公司其实什么都不需要了。

当然,你问保安公司为什么不请国人,尤其是很多开着德士的退伍军人。他们的回答是,没有马来西亚人愿意做这样的工作。我说,这是错误的问题。如果薪金价码放在2500令吉的话,我相信还是很多国民会蜂拥来当保安人员。当然,2500令吉是比很多警员的薪金来得高。

当大家都知道请保安需要高昂的价格,全国上下就得更认真思考警察改革的需要。与其雇佣私人保安,不如让国家改革警队也让警员享受更优厚的福利,换取更优秀的警员和服务。

其实说到底,私人保安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让很多朋党趁人之危大捞一笔。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一定要致力拼好治安。西方政治学启蒙课,在讨论政府的存在意义时,都会引述霍尔斯(Thomas Hobbes)指政府是“必要之恶”,是要来确保社会不会陷入暴力的恶性循环。换言之,治安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

一名银行职员之死,让我们看到政府政策如何成了凶手。改革警队、降低罪案,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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