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会议应召开更多天

parliament (CN)

民主行动党全国政治教育主任暨居銮区国会议员刘镇东,于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在吉隆坡所发出的文告:

我呼吁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将2015年度国会开会天数由预定的61天提升到至少80天。同时,我也呼吁国阵后座议员能够施压,迫使纳吉政府同意提高国会开会天数。

马来西亚国会与其他国家的国会不同,它并没有委员会制度来详细监督部门表现和预算,因此国会议员们只能依靠唯一管道,即议会厅会议来监视政府。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国会开会的天数大幅度下滑。2008年召开79天会议、2009年召开72天会议、2010年召开83天会议、2011年召开63天会议、2012年召开70天会议、2013年召开51天会议、和2013年召开57天会议。

在各议员手上所获得的2015年下议院开会时间表显示,明年只开会61天,分别是:

一、3月9日至4月9日
二、5月18日至6月18日
三、10月19日至12月3日

第11个马来西亚计划将在5月21日提呈,而2016年财政预算案则安排在10月23日提呈国会。

2010年,当政府提呈第10个马来西亚计划时,国会安排充分时间让议员们辩论,当年开会83天。尽管明年将提呈第11个马来西亚计划,但只有61天开会天数来辩论,无助于国会议员去详细了解未来5年的国家发展规划。

相比之下,英国国会下议院在2013-2014会季召开162天会议,而澳洲下议院则一贯每年开会150天。在正式议会厅会议之外,英澳国会拥有良好的委员会制度来审议国家政策。

但马来西亚国会拒绝采用上述委员会制度。

今天开始,国会展开2015年财政预算案的“委员会阶段”辩论。实际上,这不是上述所说的“委员会制度”,也不是由一小部分朝野议员共同和详细地审议政策。除了议长成为“委员会主席”和国会权杖在会议上放下之外,我国的“委员会阶段”与平常的会议并无二样。

两年前的2013年财政预算案辩论,委员会阶段的辩论天数尚有18天。但是,现在只有10天而已。这让原本已经受到限制的国会,没有充足时间监督政府,而政府也很少受到监视。

这必须要改变!

刘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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