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刑法与宗教对立的陷阱
- 22 March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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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忙忙在伊党有史以来最激烈的党选前推动伊刑法,伊党亲巫统派系和巫统的盘算是什么?
激化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对立,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对立中,成立巫统-伊党联合政府,从此放弃多元社会与民主选举,是巫统与伊党亲巫统派系的长远盘算。
短期盘算则是在伊党党选前,摧毁开明派,也同时摧毁民联。
我们处在巨变的时代当中,过去旧有的理解,并不一定能够解释现状。至少有两个重点是我们必须看到的,
第一、不能把伊党看作一个整体;
第二、要看到,伊刑法的解套,不在所有的非穆斯林“团结”“对抗”所有的穆斯林,宗教对立是推动伊刑法背后黑手要看到的;任何的解套,必须把所有可以团结的穆斯林也团结起来。
何以如此着急?
大部分的穆斯林都认为伊刑法是《可兰经》的一部分,不能否定。然而,不否定伊刑法(hudud)的概念,不等于要照本宣科把伊刑法硬生生的落实。
伊斯兰法学(syariah)是个浩瀚的学问,伊刑法只是其中很小的一环,而伊斯兰的核心价值是全面体现正义,不纯粹是刑罚而已。
伊斯兰党在1980年代与巫统竞争谁比较伊斯兰的竞逐过程中,以伊刑法作为伊党与巫统的区隔,因而在1990年执政吉兰丹后通过伊刑法,然后以联邦政府反对为由束之高阁。
2014年3月的吉兰丹州议会,巫统哥拉纳斯州议员奥威(在本次议会“喜极而泣”的“演员”),追问伊党州政府何时落实伊刑法。
2014年3月27日首相署部长贾米尔在国会宣称,只要伊党提呈 伊刑法私人法案,巫统将全力支持。
经过多次的联邦与丹州“联合技术委员会”讨论后,丹政府突然在去年杪宣布在12月29日召开州议会重新通过伊刑法,后来因大水患而搁置。
这个重提的动作,甚至私人法案,其实并不需要。如果巫统要接纳推行伊刑法,应该直接由控制联邦国会的巫统部长提呈。个中的政治陷阱显而易见。
2015年3月19日丹州重新通过伊刑法,不会是事情的了结。未来三个月,伊党亲巫统派系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动作,包括党主席哈迪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
操作伊刑法,对两个单位特别有好处:
第一,亲巫统的伊党领袖通过伊刑法强化本身的伊斯兰形象,希望在6月的党选把党内亲民联的开明派压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伊党区部从3月1日起至4月24日在开会选举,并将选出出席全国大会的代表。媒体关于伊刑法的辩论,让亲巫统的伊党领袖可以告诉党员,要支持“伊斯兰”的巫统,而不是“异教徒”的民主行动党。
由于亲巫统的伊党领袖没有把握能在党选中胜选,他们希望可以在6月前摧毁民联,让亲民联的领袖失去理据。
第二,巫统将在民联的自毁中得到最大的好处。民联自毁以后,就算由多少的丑闻、多少的新税制、多么糟透的经济状况,人民没有替代选择。
只要熟悉伊党亲巫统派系的思路,就知道他们与巫统同样希望伊党-巫统结盟可以从此不必再有真正的选举。他们的想法是,这个国家是马来人/穆斯林的,民主是很麻烦也很不方便的。
全体马来西亚人要问的是,我们还把伊斯兰党当作一个整体,还是看到亲巫统派系在挑衅宗教对立。
巫统党选常受到全国上下关注,因为影响全国政经文教。伊党党选也需要受到全民关注。因为本次伊党的内部对立,将影响全国政治的重组。
伊刑法不是宗教议题,是伊党亲巫统派系与巫统的政治谋略。我们要从这里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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