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以2008年和2013年大选伊斯兰党的国州议席战绩数据,来否定马华公会指责 “民主行动党养大伊斯兰党”的说法。
然而,马华居銮区部主席颜炳寿极尽羞辱之能事,指我“选择性引用数据来误导人民”,是“一派胡言”和“不诚实、不老实、可耻的行为” 。
颜炳寿也提到我于2014年10月5日与他在《星洲日报》举办的“伊刑法是伪命题?”辩论会,指我“一错再错”,“是个破产的预言家”。
我自2005年澳洲返国正式从政以来,一直都秉持实事求是、就事论事的问政态度,通过对形势的坦白分析、公共政策的辩论和政治结盟的合纵连横,以最大的诚意和努力,为马来西亚政治开创新局。
颜炳寿自诩马华的“清流”,那就更应身体力行,不要沉溺于该党烂打烂斗的政治文化。要谈问题,就得摆事实讲道理。
我在日前的演讲,驳斥马华和其他国阵成员党各级领袖,在全国各地各级的社区社会活动和媒体散播“行动党养大伊党”的无稽之谈。我的论点如下:
此外,我于2014年10月5日在《星洲日报》与颜炳寿的辩论,以下为有关录影的链接(被剪辑成8个部分),欢迎民众观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KThHx74P-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Az2L9pjiDk
我当时和现在都抱持同样的看法,即:伊刑法不是真正的命题,而真正的政治命题是巫统与伊党保守派的结盟。我的论点如下:
第一、行动党反对伊刑法的立场毋庸置疑,否者巫统和伊党就不会在各马来文报章攻击行动党为“反对伊斯兰”、“反对伊刑法”以及“反对马来人”的政党。
伊刑法仍然成为马来西亚的重要政治议题,因为巫统与伊党保守派结盟,告诉穆斯林选民所有不支持伊刑法的穆斯林在野党势力,都是“受民主行动党和华人主宰”甚至“出卖伊斯兰”。而马华则指行动党“出卖华人和非马来人,支持伊刑法”。
第二、伊刑法是伊朗革命后的1980年代的论争,21世纪当下世界各国伊斯兰政治运动都不再以伊刑法作为主要的斗争目标。
第 三、伊党自1998年安华事件以降,党内就形成保守派与开明派。伊党在安华事件以前,只获得吉兰丹、登嘉楼、玻璃市和吉打的马来人支持。但安华事件以后, 伊党则获得西海岸城市马来人的参与和支持,成为全国性的政党。同时,保守派和开明派从1999年至2015年,持续了长达16年的政治角力。
第四、2008年大选巫统输掉雪州政权后就曾尝试与伊党保守派成立巫统-伊党联合政府,却遭到已故聂阿兹否决。巫统从那时起就一直拉拢伊党保守派,最终在2015年伊党党选落幕,开明派出走之后,完成巫统与伊党非正式结盟。
我在2014年10月的辩论,就已经预测:“半年后,巫统可能与伊党保守派结盟,到时的政局将是,行动党与伊党开明派(现在的诚信党)结盟,而马华通过巫统与哈迪领导的伊党保守派成为盟党。伊刑法成为马华的问题。”
上述预言已经成为事实。
第 五,2013年大选,华裔选民投选行动党、公正党和伊党所组成的民联,为的是要让在野党联盟取代国阵执政马来西亚。然而2014年起,在伊刑法和雪州大臣 危机等重大事件上,伊党保守派背叛民联以及跟巫统结盟的行径,全民都看到;行动党与哈迪割席,也是大家都清楚看到和经历的。
到了2016年5月26日哈迪提呈伊刑法,事实上伊党已经是巫统的盟友,亦即是马华的盟友。
我奉劝颜炳寿在谈论公共议题时,要讲事实摆道理,不必靠羞辱政治对手来哗众取宠。
(民主行动党全国政治教育主任暨居銮区国会议员刘镇东,于2016年6月12日在居銮所发表的文告。)
To all Malaysians who created the GE14 miracle, keep fighting. We will be back stro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