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私人法案助交长接管陆路公交会

内阁是否已同意禁止Dego Ride电单车共乘服务,交通部长廖中莱与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两人说法不一,对媒体和外界各说各话,让廖中来陷入相当尴尬的局面。

廖中莱早前宣称已获得内阁的同意,让交通部以安全为由禁止Dego Ride,惟较后南希苏克里指出,内阁其实还未做出批准或禁止有关服务的决定。她说,首相署需要考量电单车共乘服务是否具备市场需求,尤其是针对B40群体与年轻人,才能进一步拍板定案。

南希苏克里受访时,与她在同个场合的还有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赛哈密。他补充,各界不应该仓促对Dego Ride下判断,好让该委员会进行研究,避免引发太多的争议。

《中国报》更以“交长喊禁‘Dego Ride’被打脸,南希:内阁未拍案”作为标题,报导两位部长的隔空喊话。

这一连串的事件,曝露了交通部的尴尬处境,共乘服务的主管机关究竟是交通部,还是首相署(辖下的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举凡交通事务,包括公共交通和共乘服务等,都理应是交通部的管辖范围,但马来西亚很异常,全世界大概只有我国的交通部长不管公共交通。有关Uber及GrabCar共车服务的政策制定,也归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所管,类似的Dego Ride自然也不例外。

交通部的权力,充其量也只是透过辖下的陆路交通局发放公共交通服务驾照(PSV License),仅是针对驾驶者进行资格考核;Uber、GrabCar及Dego Ride大方向的政策则由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研拟制定,根本无关交通部。

廖中莱实在没必要打肿脸皮充胖子,把交通部拒绝发放公共交通服务驾照给Dego Ride骑士,硬说成交通部禁止Dego Ride,这是不同层面的两回事。

廖中莱上个月接受中文报刊联访时,首度公开抱怨交通部被架空,并扬言争取让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交由交通部管辖。来临3月份的国会会期,廖中莱是时候表现本身的政治意愿了。

我非常乐意协助廖中莱认领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并且已经在2月23日向国会提呈了一项私人法案动议,要求修正《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法令》,把该法令第二条释义(tafsiran) 写到的“Menteri ertinya Perdana Menteri”(部长意指首相)修改成“Menteri ertinya Menteri yang dipertanggungkan dengan tanggungjawab bagi pengangkutan”(部长意指负责交通的部长)。

我的私人法案预料会在提呈的十四个工作日后,正式列入议事日程。不过,在野党议员的私人法案往往不见天日,沉在议事日程的底部无法获得辩论,除非像哈迪的私人法案般,获得国阵政府特地放行。

一个简单的修正案,就能让交通部长接管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廖中莱没理由不予以支持。届时希望廖中莱与几位马华公会的议员能和我配合,让我的私人法案动议顺利闯关。

(民主行动党全国政治教育主任暨居銮区国会议员刘镇东于2017年2月27日发表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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