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12

邓章耀应对槟城港口私营化表态

民主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于2012年5月15日在乔治市发表文告:槟州国阵新任主席邓章耀昨日证实传言中的恢复自由港建议和其他的政策建议。有关建议目前看来笼统,我等待邓氏公布具体政策细节以后,才进行全面的讨论。但是,在讨论自由港的建议前,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槟城港口必须留在政府手中,而不是私营化给赛莫达,否则自由港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据了解,联邦政府已经准备就绪,要将槟城港口私营化给在柔佛拥有私营港口的赛莫达。槟城港口在1950年代时,是国内所有港口当中吞吐量最大的。而且,在1933年以前槟城港口比新加坡港口更为重要。如果私营化给赛莫达以后,槟城港口将成为赛莫达的柔佛港口的辅助港(feeder port),最终将把槟城港口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削弱。因此,在邓章耀讨论自由港之前,有必要先回应关于槟城港口私营化的问题。同时,邓章耀在代表中央政府提出新的“礼物”前,也有必要交待联邦政府之前对槟城承诺的“礼物”,否则答应了的“礼物”没来,在多的新承诺也没有人会相信,特别是下列的两项: (一)前首相阿都拉于2006年提出要给槟城三份礼物 — 第二大桥、外环公路和单轨火车。姑且不论相关计划是否可以彻底解决槟城的交通需要,但邓章耀至少要对旧的“礼物”– 外环公路和单轨火车–有所交代,才能取信于民。 (二)2010年6月首相纳吉在国会提出第十大马计划,承诺为槟城提供200辆新的巴士,将快捷通的巴士数量从350辆增加到550辆。两年后的今天尚未有任何眉目。这200辆巴士是国阵中央于2008年大选以后唯一为槟城提供的新承诺,以每辆巴士耗资50万令吉左右,200辆也不过1亿令吉。如果连1亿令吉的旧承诺也难以落实,新的“礼物”就没有什么意义。 刘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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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竞争场域

看来即将来临的第十三届大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朝野相对势均力敌的格局,也是最有可能出现政党轮替的一次。因为可能换政府,政策竞争变得格外重要。 我认为大选比较可能会在最高元首华诞(6月2日)和斋戒月开始(7月21日)之间的日期举行。 5月解散国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尽管很多人说学校假期(5月26日至6月10日)是首相考量的重点,我认为学校假期不曾是考虑的因素。1995年大选甚至连周末也不是,而是落在平日的星期二。宗教和文化节庆却是重要的因素。 5月不举行大选因为上旬上议院还在开会(新法案需要两院通过,再经元首御准才能生效),更因为5月30日和31日沙巴卡达山人、6月1月和2日砂拉越伊班人分别庆祝丰收节。国阵担忧在城市居住的选民会趁假日回到长屋和村庄度假,带回新的资讯和想法而影响选情。 9月选举的可能性不能完全被排除,但这要看纳吉是否准备不顾争议的情况下,在穆斯林朝圣期间举行选举。马来西亚每年有近三万人赴麦加朝圣,9月下旬开始出发朝圣。 第十三届大选主要的政策竞争场域有三个:民主化、经济资源的分配和族群政治。 民主化包括选举、司法、国会、反贪、尊重人权等制度的改革。民联在民主化的议程方面占据道德制高点,只要老店国阵不愿意全面改革,期待马来西亚朝向自由、民主、开放的选民将投选国阵以外的政党。 族群政治,特别是涉及马来人身份认同、伊斯兰和君主的讨论,是巫统保住政权最后的命根子。巫统在这个场域占优势,但我们国家的整体利益则被绑架。 如果国阵可以针对老旧迂腐的制度作出全面改革,而巫统又可以摆脱种族主义游戏,马来西亚政治就和其他民主国家无异,最后真正的竞争场域就在经济政策。 其他的民主国家在竞选时谈得最多的议题是税制。而政府之所以存在,其实就像共管公寓集资雇用警卫的道理一样,是通过聚集个人的资源,集结完成私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经济政策的最根本的问题有三。第一,6成的国人每月家庭收入不超过3千令吉,而且家庭债务高筑、消费能力随着债务高筑而降低;第二、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危机不断、失业率高企,马来西亚过去靠出口为主的经济政策受到冲击;第三,我国经济处在低收入、低技术、低生产力的恶性循环,一直走不出困局。 来届大选的造王者,是2百万名首投族。当中大部分是无党派效忠、年轻的中间选民,特别是年轻的城市马来选民。说服他们支持政党轮替,是民联迈向执政的“最后一里”工程。 本文刊登在2012年5月号 《火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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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广场

吉隆坡市长封锁独立广场,除了显示执政党的确给阿拉伯之春吓坏了,也证明当局没有从过去的大集会中学到什么。 话说2004年大选出现的舞弊,尤其在登嘉楼(特别针对回教党选区而登记的新选民成为造王者)和雪兰莪(现任选委会副主席当时是雪州选委会主任突然将投票时间延长两个小时、许多地址出现问题),让民间社会和在野党觉得选举制度的改革是当务之急。 我在2005年从澳洲留学毕业返国,刚好参与了这方面的工作,协助管理净选盟的秘书处工作。 成立净选盟的想法自2005年7月讨论,到2007年11月11日的大集会,耗时近两年半。净选盟在2006年11月23日在国会走廊正式由在野党领袖和非政府组织领袖联合宣布成立,并且于2007年7月20日在隆雪华堂举行动员大会。428集会是在4月4日才公布,只耗时24天。大家都对选举改革有了共识,剩下的只有不愿接受这个共识的执政党。 还记得2007年大集会前两周,秘书处的办公室楼下突然多了一档卖炸香蕉的档口,我们认定是政治部的布置,立即撤退到其他地点。 当年集会前一天,时任选举委会会主席拉昔向媒体辩称选举改革正在进行中,净选盟不应集会。当时的首相阿都拉在巫统大会上宣称“我讨厌被(集会者)挑战”。结果,警察封城。尽管有无数的外州集会者不获准进入吉隆坡,首都的街道最终至少有5万人冒险集会。 虽说净选盟自2007年7月动员大会时,就宣布要在11月11日3点在独立广场集会,但是负责集会策略的小组,有鉴于警察在独立广场部署了3千名警员,在集会前一天通知大家在四个地点分别集合。集会当天2点则通知集会者不去独立广场,直奔国家皇宫。结果四组当中,三组成功在半小时内抵达皇宫,一片黄潮一时让人不禁感动。 最早抵达皇宫的集会者发现,皇宫只有数十名警察。 去年的709大集会,警察更是前所未有的全面封城,一片风声鹤唳。集会者当然没有抵达原定的默迪卡体育场,迎来的是催泪弹、水炮。但是,吉隆坡的街道的每一个角落,都是我们心中追求美好国度的广场。我们都在撰写着这个国家的新篇章。 同样的,世界各大城市集会的马来西亚人,他们虽未身在吉隆坡,但他们追求公平选举制度的心,没有疆界。 执政党的反应,实在有点僵硬和“已可预期”。封锁、暴力打压,然后在事后假意妥协却无诚意彻底改革。每一次的打压,只有打出更多期望改革的民众。每一次的假意妥协,只有让更多的公民觉醒。 本文刊登在《星洲日报》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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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过去十年来,写了不少时评,其中最喜欢的一篇,是在2009年12月31日发表的题为“等待中的国度”(a nation in waiting)的英文评论。政府今天的半吊子改革,如果在1992年实行,肯定掌声如雷。但1992年已是20年前。换句话说,我们在政治和经济改革上已经蹉跎了20年。   “等待中的国度”其实是一本1990年代初书写印尼政治的畅销书书名,描述着印尼在等待政治改革过程中的焦虑。印尼在1998年的阵痛中,重新站起来,现在民主化逐渐成熟,经济在量在质都不断地成长。   2010年3月公布的《新经济模式》现在早已被政府置之脑后。当时草拟这份报告的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也关门大吉。现在首相署Pemandu推动的经济转型计划,其实不是《新经济模式》建议的经济转型计划。前者推销的是许许多多的个别投资计划,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谈的是制度和政策的彻底改革。也正因为后者谈的是全面的改革,需要坚决的政治意愿,决策者最后选择了马哈迪主义式的各种投资名目充数,顺便也把“乌鸦嘴”的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一并关掉。   国家经济理事会这“乌鸦嘴”,曾经很沉重地指出,马来西亚经济在1992年就达至“中等收入国家”的位置,我们也从此困在其中。   从经济的角度而言,马来西亚在1992年时,面临两种经济发展方向的选择:一则朝高工资、高技术、高生产力的方向走;反观则是大量引进外劳,继续低工资、低技术、低生产力的恶性循环,最终选择了后者。世界银行本周公布的《大马经济观察》报告,提出“现代化的就业”,就是在这个问题上迫使马来西亚作深切的反省。   从政治的角度来看,1991年马哈迪提出2020年宏愿、1993年安华提出新马来人的说法,1990年代初欣欣向荣,年轻的马来人容忍马哈迪一人独大的政体,因为他们在等待马哈迪离去,安华接班的可能性。结果,新的势力没来,旧的势力反扑,一转眼又是十数年。   首相纳吉于去年马来西亚日前夕宣布的解除内安法令、废除紧急状态、允许集会等所谓的小开放措施,实际法案提上来时都是货不对办的。例如,集会法原本要求集会者在30天前通知警方,后来因为缅甸修新法只需要5天通知,马来西亚的新法改成10天通知。曾几何时我们竟然跟在全世界最不民主的缅甸后头?本周提呈的废除内安法令的系列修法,除了新的替代法案保留无审讯扣留而让人诟病之外,在《刑事法典》偷渡了一个新的莫须有罪名“危害议会民主的活动”。   政治评价很多时候是相对的。如果这些半吊子的修法,发生在1992年,纳吉政府会像此时此刻的缅甸政府般获得全球一致的赞誉。但是,我们身在2012年。我们经历了烈火莫熄,我们经历了308,还有阿拉伯之春,与BERSIH 1, 2 和3。   马来西亚人对民主的期望,比20年前高出很多,纳吉政府最好明察。   本文刊登在《星洲日报》言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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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悄悄偷渡内安法令恶质元素 刘镇东批刑事修正案计时炸弹

正当众人焦点放在新提呈国会的安全罪行法案之上,民主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刘镇东提醒,同时提呈的多项法律修正案也同样带来侵权危机。他更揭露,《内安法令》的恶质元素,正静悄悄地偷渡进入《刑事法典》。 “前天(2012年4月10日),公众无不把注意力放在取代《内安法令》的《2012年安全罪行法案(特别措施)》上,但是,鲜有人注意到,政府同时也就 《刑事法典》、《证据法》、《刑事程序法典》提出修正案,不当赋权政府,此举恐怕是对所有热爱自由的马来西亚人的一颗计时炸弹。” 更过分立法取代内安令 刘镇东(右图)在今天文告表示,当政府大张旗鼓废除压制性法律,但却以同样或更过分的立法取而代之时,不过是蔑视法律改革的精神,更动摇大众对政府的信心。 “纳吉加重火药的计时炸弹,是对马来西亚人民的当头棒喝,这个国阵政府,根本就无意推动真正的改变。” 近乎戒严权的三个例子 刘镇东指出,《刑事法典》的修正案显示,这个政府根本是以冷战思维治国,让执法单位拥有近乎戒严的权力。此发展不禁令人担忧。 他举出三个例子加以说明: 首先是《刑事法典》新的124B条文创造了一个新的罪名,即“有害议会民主的活动”,罪成最高可处20年有期徒刑。根据130A条文的模糊定义,所谓的“有害议会民主的活动”,即“个人或一组人设计,企图透过暴利或违宪之手段,推翻、危害议会民主”。 刘镇东认为,这项条文大开后门,使不负责任的政府有机会侵害人权,透过令人质疑的方式将任何人定罪。 “尤有甚者,根据124C条文,任何“有意图犯下有害议会民主活动者”,可判有期徒刑15年。此举让人不得不担心,不过是企图之举却可能招致如此沈重的惩罚,可能会有滥用程序之嫌。” 修法允政府大兴文字狱 刘镇东进一步说明,其次,在第124D、124E、124F条文底下,媒体自由与资讯自由蒙受威胁,因为印刷、贩售、拥有“有害议会民主之文件与出版品”也是一刑事罪名。 “而且,定义还是一样模糊,刑罚却高得惊人(负责印刷者可判最高15年有期徒刑)。这项条文大开滥用之门,让政府可以大兴文字狱,对付不利执政党的文本。” 第三则是在130A(i)条文底下,所谓的“敏感资讯”定义更是让人忧心,该定义几乎无所不包,包含各种文件、资讯、材料,且“不论该文件是否被列为‘极机密’、‘机密’、‘密件’或‘限制’文件”。 清堂审讯躲避公众检视 刘镇东指出,上述的条文与新的《安全罪行法案》的第四部分必须摆在一起阅读,该法案引介一个关于敏感资讯的特别程序,允许任何涉及敏感资讯的审讯得以清堂进行。 “在《安全罪行法案》第八条文之下,任何在这类清堂审讯中所决定的事项不得上诉。此举让政府得以把任何敏感资讯隐藏起来,躲过公众的检视,甚至于媒体都不能得到相关资讯。” 内安法元素偷渡刑事法 刘镇东也指出,《内安法令》的基本元素与特色竟然透过修正案偷渡进入《刑事法典》,如: 一、《刑事法典》新列的第124H条文阐明的“鼓动任何违法暴力、逾矩之行为” 和刚刚废除的《内安法令》第29(3)(b) 条文中的“颠覆性文件”根本就是异曲同工之妙。 二、条文中提及的“鼓动违法行径”令人不经想起《内安法令》第二条文所谓的“恐怖份子”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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